夥男友虛構綁架圖騙家人交贖款 女子求情指迷戀愛情是女性弱點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2/1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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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被告今日(10日)被裁定罪成。(資料圖片)

26歲女子透過交友程式認識1名運輸工人後發展成為情侶,並依照男友指示向財務公司借貸,及以欠債等藉口向家人借錢,再向男友提供家人資料讓他向放債人借錢。女子又假裝遭綁架,意圖讓家人交出35萬贖金,家人擔心下報警揭發並無綁架事件。

女子及其男友共6人被捕,分別承認或被裁定詐騙、串謀洗黑錢及串謀勒索等罪。女子的代表律師今(10日)在區域法院求情指,對愛情的迷戀是女性的弱點,法官押後至2020年1月6日及2月7日判刑。

早前認罪的3被告依次是徐景樺(現年31歲)、莊浩文(26歲)及楊夢儀(29歲),早前承認詐騙、串謀勒索、串謀洗黑錢及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等罪。另外3名被告韓可欣(43歲)、梁惠琳(22歲)及文學輝(55歲),各人被控詐騙、洗黑錢及串謀勒索等罪,經審訊後今被裁定罪成。

案發於2017年5月至2018年3月間,徐與楊於2017年5月相識並發展成情侶。

法官葉佐文指徐於案中參與程度最高,代表律師對此不爭議。楊的律師求情則指,徐以各種藉口欺騙楊,以向其母親及胞姊騙財。法官則指,被告欺騙自己家人金錢,行為破壞誠信。代表律師則回應,基於對愛情的迷戀是女性的弱點,楊完全相信徐,法官則笑指同時亦是男性的弱點。

代表律師又指,案中放債人曾指向楊的家人不利,威脅放火燒屋等,她不希望家人受傷才「勉為其難」聽對徐言聽計從,事後才發現受騙;楊於案發時已懷孕,徐曾指「要仔唔要女」,她現要獨力撫養女兒。

徐的代表律師則指,徐現已有悔意,法官則明言,雖然徐是一個壞人,他事後顯示悔意。莊的代表律師則求情指,莊發送訊息恐嚇楊的母親及胞姐,但訊息內容是徐草擬,只透過莊轉發。除了徐判刑定於2020年1月6日外,另外2人將於2月7日判刑。楊准保釋候判, 期間法官會為她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法官就其餘3名被告裁決時時指,韓及梁借出户口給徐使用,又按指示從戶口提取金錢,兩人均指未有向徐問及原因,且不知道户口內的金錢來源,梁又兩度從提取的11萬中獲得2,000元。而徐指使文「收數」,文指自己不懂得威嚇別人,遂介紹莊給徐,從中收取部分金錢作酬勞。

法官相信韓及梁知道涉案金錢是黑錢,而文有足夠認知自己參與徐及莊串謀勒索的勾當,裁定3人罪名成立,押後至2020年1月6日判刑,期間替梁及文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