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制派動議解除陳淑莊及邵家臻議員職務被否決
發布時間: 2019/12/11 18:49
最後更新: 2019/12/11 19:25
公民黨陳淑莊和社福界邵家臻去年因「佔中九子案」罪成,今日立法會大會上,民建聯黃定光和工聯會黃國健,根據《議事規則》第49B(1)條,分別動議解除陳淑莊及的邵家臻立法會議員職務。最終兩項議案,都不足在席三分之二議員贊成而遭否決。
陳淑莊及邵家臻去年被裁定「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和「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罪」罪成,其中邵家臻被判囚8個月,今年10月已刑滿出獄,陳淑莊則被判囚8個月、緩刑兩年,無需入獄。
黃定光動議發言指,陳淑莊被區域法院判處監禁一個月以上,可動議解除有關議員的職務,他提及陳淑莊於2014年9月27日在政府總部公民廣場,呼籲「逼爆金鐘、逼爆中環」,意圖發動大規模集會,影響商業區運作。黃定光批評陳淑莊知法犯法,無視法治,影響立法會尊嚴及誠信,沒有資格當立法會議員。
黃國健動議發言指,自己與邵家臻沒有私人仇怨,但邵家臻是「佔中」的骨幹人物,既然邵家臻多次公開表示「公民抗命」,會為自己行為負責,故革除其議員職務是情、理、法俱備。
最終,動議解除公民黨陳淑莊議員職務議案,29名議員贊成,24名議員反對,議案未獲三分二在席議員贊成,主席梁君彥宣布議案被否決。
另外,動議解除社福界邵家臻議員職務議案,31名議員贊成,25名議員反對,議案未獲三分二在席議員贊成,主席梁君彥宣布議案被否決。
責任編輯:莫稼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