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女大圍經營無牌旅館判罰6000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2/12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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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民政事務總署牌照處今年5月巡查位於大圍美田路一所懷疑無牌旅館,成功以日租形式租住處所房間,惟處方當日未獲發牌照,負責經營涉事處所的男女被控違反《旅館業條例》,今於沙田裁判法院各被判罰款6000元。

署方強調,經營或管理無牌旅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最高可被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2年。

責任編輯:陳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