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7.1闖立法會 王宗堯孫曉嵐等共12名被告2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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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19/12/1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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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宗堯等人被控7.1闖立法會再提堂。(陳永康攝)

7.1反修例遊行期間,大批示威者進入立法會大樓,警方事後先後拘捕及起訴多人包括藝人王宗堯及港大學生會前會長孫曉嵐,各宗案件今(13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提堂。「中大本土學社」創辦人劉穎匡與1名學生今亦就同一事件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4宗案件全部押後至2020年2月21日再訊,以待警方完成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

「中大本土學社」創辦人劉穎匡及學生文家健今則就7.1進入立法會大樓,各被控1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控罪指兩人在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內時未有遵守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而該指令是用以規限任何人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或規限該些人士的行為。

案件今首次提堂時,控方申請兩人暫毋須答辯,並要求將案件押後至2020年2月21日再訊,以待完成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包括檢驗指模及向立法會保安錄取口供等。裁判官批准兩人以2,000元保釋候訊,期間不准離港,並需遵守禁足令,禁足金鐘夏愨道、添華道及添美道等一帶。

其餘被告包括藝人王宗堯、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及地盤工人沈鏡樂等10名被告的3宗案件,今再提訊時,控方申請再押後至2020年2月21日,以待警方完成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包括比對從被告處檢獲的衣物和錄影片段中的影像,及檢驗被告的手機等。各被告的保釋條件大致維持不變,惟其中1案的4名被告黃家豪(20歲,學生)、羅樂生(19歲,廚師)、何俊諺(21歲,運輸工人)及孫曉嵐(23歲,無業)獲准撤銷宵禁令。

另外,17歲中六女生涉於11月11日在銅鑼灣被發現管有一把鎅刀而被控以非法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再提訊時,控方亦申請再將案件押後至2020年1月10日再訊,以待檢驗閉路電視片段及索取法律意見,女生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