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辦幼稚園泡湯 真光被入稟追租及遷出校舍
▲ 九龍真光中學被入稟追租。(資料圖片)
九龍塘名校九龍真光中學3年前擬與教育基金交流公司合辦幼稚園,惟真光被指未有按協議成立學校管理委員會,最後開辦幼稚園一事未能成事,真光又涉拒向交流公司退回幼稚園營運開支,並拒絕遷出交吉校舍。交流公司日前入稟高院,向真光追討校舍租金及營運開支等至少逾146萬元,並要求真光即時遷出校舍。
原告國際高等教育交流基金有限公司;被告九龍真光中學。入稟狀指,原告現時在港以香港科技專上書院、HKIT香港國際學院及HKIT 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的名義經營業務。原告於2016年10月與被告簽署合作籌辦幼稚園的協議備忘,以成立九龍真光中學(幼稚園部),選址九龍城衙前塱道62號,御門前1樓舖位,有關協議由原告代表時美真博士及被告董事蘇成溢牧師代表簽署。
協議中列明,校舍面積約5,100平方呎,預計可招收約176名學生,原告會負責幼稚園的開辦費用,包括2017年9月1日前的裝修費及租金等,至於隨後的初期營運開支,則會由原告先墊支,待有學費等收入後才逐步退回所付款項。而被告則需負責聘任及管理,以及籌劃課程。
原告其後於2016年11月向業主租用校舍,每月租金為15萬元,租約期3年。原告向被告發出牌照許可,以準備於2017年9月1日起開始營運幼稚園。唯後來被告涉未有按協議成立學校管理委員會,亦未有如期向原告退回所有款項,被告更於2018年9月放棄有關營運牌照,原告因此要求被告需於2019年7月前交吉校舍。但原告指被告其後拒絕退回幼稚園的營運開支,又拒絕遷出及交吉校舍,以致原告未能享用校舍。原告因此入稟向被告追討所欠款項,並需交吉校舍。
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