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於麗晶花園拍打警車 兩居民押後2月再訊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2/17 11:32

分享:

分享:

案件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審訊。(資料圖片)

兩名麗晶花園居民於8月25日凌晨,疑因不滿屋苑保安員行為而拍打警車,兩人各被控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今(17日)於觀塘裁判法院再提訊。兩人暫毋須答辯,控方加控首被告1項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罪,辯方申請案件押後以提供法律意見,案件押後至2020年2月11日再訊,兩名被告續准保釋候訊。

兩名被告林志興(35歲)及凌承宗(26歲),控方對首被告加控1項未能在規定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罪。辯方申請案件押後,以閱讀控方文件及向兩名被告提供法律意見,辯方亦打算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

裁判官押後案件至至2020年2月11日再訊,兩人續准保釋候訊,期間毋須守宵禁令,但不得騷擾麗晶花園的保安人員及不得停留於麗晶花園管理處10米範圍內。

兩名被告早前各被控1項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8月25日在麗晶花園19座地下外作出擾亂秩序行為,即拍打警車車身及使用侮辱性言語;首被告另被控於同日同地未能向警員張柏祺出示身分證明文件。

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