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法律上不容許「違法達義」或「公民抗命」
社會
14:26
2019/12/22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網誌表示,過去的幾個月裡,暴力及破壞行為不斷出現,嚴重衝擊法治。所謂「違法達義」或「公民抗命」,這些行為其實都是法律上不容許的,希望大家切勿以身試法。
鄭若驊又引用終審法院早前處理一宗非法集結的案件的判辭,指當非法集結涉及暴力,即使涉及相對較低程度的暴力,也不會被容忍,可能會招致即時監禁的刑罰。
判辭又指,以行使憲法權利或公民抗命之名來為違法行為求情,所給予比重將會很少,因為被定罪必然是指罪犯已逾越了合法行使其憲法權利,與被制裁和限制的非法活動之間的界線。
鄭若驊又指出,有人提到可以刻意作出一些違法行為來達成他們的目的,會令市民錯誤理解正確的法治精神,而近月大規模的違法及暴力行為,亦必定影響到市民對香港法治的觀感。
律政司的同事會從不同渠道向社會大眾推廣及宣揚正確的法治觀念,同時希望大家可以理性和客觀地分析現時社會的狀況,在表達意見時,保持一個開明和不偏頗的態度。
責任編輯:陳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