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重建項目商戶仍留守 政府入稟促5商戶遷出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12/23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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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日前入稟高院,向5個商戶興訟,要求立即收回物業及土地管有權。(資料圖片)

政府早年就觀塘市中心一帶展開重建項目,並於2019年5月正式刊憲收回觀塘部份土地作重建,惟觀塘道及裕民坊一帶尚有商戶留守,律政司日前入稟高院,向5個商戶興訟,要求立即收回物業及土地管有權。

原告律政司司長,被告分別為佔用觀塘道或裕民坊一帶舖位的商戶鄭富恒、羅榕帶經營的福申洁淨公司、許美和經營的安記皮具、董利平及高良濱和林遠志兩人。

入稟狀中指,地政總署於2019年5月17日根據《收回土地條例》刊憲,刊出收回觀塘土地以供市區重建局實施第2期觀塘市中心主地盤發展計劃的公告,並向相關土地的業主等人發出通知,說明該土地需收回作公共用途,期限為公告發出後3個月內。因此,有關物業及土地自2019年8月17日起已復歸香港政府所擁有。

入稟狀中續指,市建局曾於2019年10月28日去信各被告,要求他們於11月27日下午5時或之前交吉有關物業,但被告未有遷出,使政府蒙受損失。律政司因此入稟向各被告收回物業及其所在土地的空置管有權,並向被告追討自8月18日起的市值收益,直至被告交還物業為止。

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