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勝客前餐廳總經理涉串謀騙取1.5萬元被判社會服務令

社會 18:42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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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一名37歲必勝客前餐廳總經理涉於2016年至2017年間,與同店前助理經理及司機速遞員串謀詐騙工資及佣金共逾1.5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今(23日)於沙田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

案情指,37歲鄧永棟為大埔寶湖道必勝客餐廳總經理,2016年9月司機速遞員張明超通車禍,獲批病假至2017年4月中;由於人手短缺,二人協議由張明超於周末及公眾假期,駕駛該店租賃貨車繼續送餐,惟不會掃瞄其職員卡以記錄值勤,至於其工作時數及送遞之訂單,則會計算入另一名司機速遞員的紀錄內。

另一名司機速遞員會將職員卡放在辦公室,讓鄧永棟及另外兩名時任助理經理麥偉芳、邱錦檀,能掃瞄該卡以延長其工作時數,並按有關安排將由張明超執行的工作計算在內;有關安排直至2017年4月為止,涉及的工資及佣金估計逾1.5萬元。

麥偉芳、邱錦檀及張明超與鄧永棟同被控串謀罪名,麥偉芳及邱錦檀早前獲控方撤銷控罪,各被頒令簽保守行為2年;而張明超早前承認串謀罪名,及一項就社署發放津貼予他的欺詐罪名,被判入獄4個月、緩刑2年,罰款逾7300元。

至於鄧永棟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名成立,違反普通法,今獲履行160小時社會服務;裁判官判刑時稱,考慮到被告在案中沒有個人得益,故判處非監禁刑罰。

責任編輯:陳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