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鐘樓噴字兼傷人 裝修工被判囚4個月

社會 13:42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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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被告黎偉邦(35歲)。(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35歲裝修工人涉於尖沙嘴鐘樓噴上抗議字句,途人見狀阻止遭工人以硬物及雨傘襲擊,工人早前承認刑事損壞及對他人身體嚴傷害罪,今(24日)被判囚4個月。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對政局「有自己想法」,但不能以暴力解決問題。

任職裝修判頭的涉案被告黎偉邦(35歲),早前承認1項刑事損壞及1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7日,在尖沙咀鐘樓地下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鐘樓外牆,另被控於同時同地,非法及惡意對李姓男子身體加以嚴重傷害。

署理主任裁判官嚴舜儀判刑前,先向控方了解事主的傷勢,以及他會否要求被告賠償。控方指,事主事後送往急症室,之後轉往矯形創傷科,治療後獲批近1個月病假,他並會循民事訴訟向被告索償。

辯方則補充,被告曾向事主提出5,000元賠償金遭拒。辯方指被告是衝動犯案,事後有真誠悔意,對傷人一事有歉意,後悔令家人擔心,被告家人已籌到所需賠償費2.85萬元,今天可繳交。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對政局「有自己想法」,案發前正在工作,受到他人滋擾及挑釁,及後損壞鐘樓,鐘樓是對大眾有紀念價值的古蹟,事主欲勸止損壞行為,但被告仍繼續犯案,以硬物砸頭,追逐間以雨傘襲擊,被告更情緒激動,以頭撞玻璃及地面,事主往矯形創傷科治療後獲1個月病假,情況嚴重。

裁判官提醒,被告對時局不滿,亦不能以暴力解決問題或發洩,阻礙他人表達想法,他冷靜後知道自己行為衝動,對古蹟造成損壞,及對他人造成傷害,基於被告背景相當好,之前的犯罪紀錄亦是為前妻買奶粉而犯案,又願意全數賠償,扣減刑期後判以4個月監禁。

裁判官最後寄語被告以後冷靜處事,須以多角度思考,尊重他人意見,不要再訴諸暴力,其親友對事件均感婉惜,被告應珍惜,並要求被告即日賠償予香港政府。

記者:林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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