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政府明刊憲「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須法定呈報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1/07 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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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肇始今午將舉行記者會,簡介預防新型傳染病的應變及防控措施。(資料圖片)

湖北省武漢市爆發不明肺炎,本港最新亦錄21宗監測個案。政府宣布,將於明日(8日)刊憲,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以及修訂其附屬法例,於刊憲同日生效。政府發言人今日(7日)表示,把「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為法定須呈報的傳染病,將提高本港加強監測此疾病的能力,對本港預防及控制傳染病非常重要。

「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是指去年12月起,在湖北省武漢市出現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群組個案。由於病原體仍然未明,目前預防的重點在於識別患者曾涉足高危地區的個案,並迅速採取公共衞生措施,防止疾病蔓延至本港。

發言人強調,內地衞生當局仍在調查該病的病原體,當有傳染性病原體被確定為引致「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附表1上「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名稱將作適當修訂,而相關的傳染性病原體,將被加入《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附表2。

有關「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的呈報詳情如下:

臨床症狀:根據內地衞生當局的公布,湖北省武漢市自去年12月起發現多宗與武漢市「華南海鮮城(華南海鮮批發市場)」有關的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病例,病人病徵主要為發燒,少數病人呼吸困難。

呈報準則:醫生如發現任何病人出現發燒及急性呼吸道感染徵狀或肺炎病徵,並曾於病發前14天內到訪武漢市(不論曾否到過街市或海鮮市場),應通報衞生防護中心作一步調查。

實驗室準則:不適用(這是由於內地衞生當局仍在調查病原體,現時沒有為此病而訂的實驗室檢測)

個案分類:

(一)懷疑個案:凡符合呈報準則的個案。

(二)疑似個案:凡符合呈報準則的個案及經肺部X光診斷確診患有肺炎;及以下其中一項情況:
(甲)曾到訪「華南海鮮城(華南海鮮批發市場)」;或(乙)曾於病發前14天內接觸與上述市場有流行病學關連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人

(三)確診個案:不適用

發言人解釋,今次修訂是由於「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現時並非法例所指明的須呈報疾病,因此,如已受感染或懷疑已受感染的病人不肯合作,例如拒絕接受隔離或拒絕進行檢疫,衞生署現時並無法定權力予以有效處理此類個案。」

發言人說,按照法例規定,醫生如有理由懷疑有《條例》附表1所列出的表列傳染病個案存在,便須向衞生署呈報個案,是監測、預防和控制傳染病蔓延的重要一環。就「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而言,懷疑個案即是符合上述呈報準則的個案。衞生防護中心與國家衞生健康委員會繼續保持密切聯繫,密切監察武漢市肺炎群組個案的最新情況,因應情況適時更新呈報準則。

《規例》除訂定預防和控制傳染病在香港蔓延的措施外,亦訂定措施預防指明疾病傳入香港及由香港傳往外地。當中,作為預防指明疾病的措施,當局可禁止患有指明疾病的人及與患者有接觸的人離開香港。因此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指明疾病名單,將提升對於傳染病經香港傳出的預防及控制工作。

政府稱,《修訂規例》及《公告》將於1月15日提交立法會省覽。

責任編輯: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