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肺炎】衞生防護中心:私家醫生須轉介懷疑個案到公立醫院檢查

社會 18:30 2020/01/07

分享:

分享: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表示,私家醫生須轉介懷疑個案到公立醫院檢查(陳永康攝)

政府宣布,將於明日(8日)刊憲,將「嚴重新型傳染性病原體呼吸系統病」納入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以及修訂其附屬法例,於刊憲同日生效。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今日(7日)在記者會上表示, 修訂條例目前只針對武漢出現的不明肺炎病例。如出現有懷疑病人或疑似個案的病人選擇不在醫院接受隔離及治療,醫院並無辦法阻止,會形成對公共衞生的威脅及風險。因此,他認為修例後可賦予法定權利在加強監察及控制疾病能力。

衞生防護中心總監黃加慶。(陳國峰攝)

私家醫生需轉介患者

在修訂條例後,若私家診所診治一位符合相關準則的病人,建議他們立即聯絡當局,並安排病人到公立醫院作進一步跟進,亦會盡量安排病人入住獨立病房。黃加慶指,今日下午已經發信予全港所有醫生,介紹及講解相關的情況,以及其情報準則及個案分類等。他又認為修訂條例可填補現時在控制及監察方面的不足,而下一步將研究更有效的預防應對傳染病措施。

黃加慶又表示,一旦違例包括拒絕接受隔離,違例者可被判罰款5000以及監禁6個月。

醫管局採用取電子呈報系統

醫管局質素及安全總監鍾健禮表示,衞生防護中心今日發放給所有醫生的信件中,其講解的呈報準則相當清晰,相信在執行上與現時的準則並無分別。相反,在修例後有法律基礎,不論在與病人講解或醫護人員的溝通或行政政策上的執行可更加容易。

鍾健禮又指,早在去年12月31日已經開始呈報相關個案,當時運用手動方法呈報,包括傳真及電話。而昨日早上9時起,已開始使用電子呈報系統。隨着法例生效後,可以用相關系統作呈報,相信困難並不大。

更多關於武漢肺炎新聞:http://bit.ly/37Ddqtd

責任編輯:郭詩詩

香港經濟日報 App

免費即時新聞

立即掃描

搶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