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陷阱】美容院選美奇招「劏客」 投訴人買逾40萬療程貨不對辦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1/13 12:44

最後更新: 2020/01/13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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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訴人A小姐指出,所購買美容產品的價值,與當初簽約的內容有出入。(陳智良攝)

民主黨接獲市民求助,指凱詩美容集團以不良銷售手法;另有前員工直指公司管理有問題,導致未能獲取應有佣金薪酬。

凱詩美容集團回覆本報查詢表示,得悉昨有部分傳媒報道涉及其公司的事件,認為指控無理深感無奈,重申指控不是屬實,正嚴肅處理,亦會把事件交公司法律團隊作進一步法律行動。

投訴人65歲的A小姐指出,她於2018年4月初到本港一間美容院,簽下一份為期3年的「無限美容療程」合約,金額原為48萬元,但由於此前A小姐已簽訂約6萬元的美容合約,所以實收42萬元。

A小姐指,該美容公司時任美容總監在她繳付3萬元訂金後指,將會舉辦「美魔女選美比賽」,並將A小姐內定為冠軍,幫助她獲取5萬元獎金。然而,比賽最終並無舉辦,A小姐向公司負責人追討時,僅獲回覆指該總監已被解僱,公司對有關承諾並不知情。

除以上42萬合約外,A小姐其後亦在游說下,分別簽下約16.8萬元無針埋線和約5萬元的護膚合約,惟其後發現職員用次貨護膚品魚目混珠。就以上3張合約事宜,A小姐正打算向海關和消委會報案及投訴。

另外,另一名B小姐是涉事公司的前員工。她表示,自己從事美容業20多年,在涉事美容院工作約6年。她透露,於2019年7月重回公司工作,並在8月簽下合約。她引述公司負責人向她承諾,會提供10多萬底薪合約,簽約後才發現合約細則內用細字寫明,必須每月有200萬元個人營業額,方可獲底薪。

她又指,自己在2019年7月至8月期間,成功做到約140萬元營業額,但只獲公司「酌情」支薪7萬元,料損失近15萬元。她批評公司內部制度混亂,更會擅自更改客人及員工單據,又會指示員工不用理會客戶投訴。她已向勞工處投訴,並獲轉介至勞資審裁處,正排期處理案件。

消委會委員、民主黨消費者權益政策副發言人袁海文認為,涉事美容院對待顧客的手法,很大機會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虛假或誤導性商品說明」,建議海關應嚴厲打擊有關情況。

消委會去年1至11月收到共813宗涉及美容服務投訴,較去年同期減少1成多,投訴當中以銷售手法最多,佔267宗;其次是服務質素,共235宗。消委會表示,除了點名以外,不會公布個別商戶的投訴數字及個別個案的處理情況。

消委會兩年前曾點名譴責一間美容公司6宗罪,以多種不良銷售手法,令消費者蒙受重大金錢損失和精神壓力,包括利誘消費者光顧、高壓推銷大額療程、誤導合約條款及收費、涉嫌未經消費者同意下刷卡過數、誇大美容效果,以及拒絕向一些無行為能力的顧客退款。

海關回應指正了解事件,如發現有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會採取適當的跟進。

記者:陳梓蔚、陳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