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自願醫保標準計劃保障相約 保費相差逾2.7倍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1/15 10:28

最後更新: 2020/01/15 1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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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會指自願醫保標準計劃保費可差逾2倍,需要小心比較靈活計劃保費及保障範圍。(資料圖片)

消委會今日(15日)公布自願醫保收費比較,檢視市面所有自願醫保的標準及靈活計劃後,發現29個標準計劃的保障範圍及保額基本上無大分別,但不同計劃所收取的保費差距可高逾2倍。至於28個靈活計劃的每年保障限額,則由42萬至3,000萬不等,相差逾70倍。

消委會指出港人購買醫療保險的總保費每年逾百億元,但由於保障範圍、保額及條款上的詮釋各異,索償時經常引發爭拗。

消委會檢視現時市面29個標準計劃,均劃一依從規定,為投保人提供基本保障。然而,當中有19間公司亦有在計劃中加入其他保障,例如身故保障或住院現金津貼等,毋須額外保費,餘下10間公司則不設其他額外保障,保障範圍完全相同。保費方面,雖然29個標準計劃基本保障的項目及保額均相同,但保費卻可有很大差別。

標準保費最高和最低的保費相差逾2.7倍

標準保費會按投保人的性別及年齡而有差異,以出生15日、10歲、20歲至80歲的9個年齡組別,再分為男性及女性作比對,發現每個組別最高和最低的保費相差可逾2倍,以70歲的女性為例,保費最高的計劃收取每30,736,而最低的只須8,419,相差約2.7倍。

如果只比較保障完全相同的10個計劃,保費同樣存有差異。以25歲男性為2例,最低及最高的保費分別為1,689及3,006,相差近8成。如果如以80歲的女性為例,差別則更大,保費由14,443至36,166,相差逾1.5倍。此外,部分有提供其他保障的標準計劃或會較未有提供其他保障(即只提供基本保障項目)的標準計劃收取更低的保費。

自願醫保靈活計劃難直接比較 僅6個計畫提供終身保障

消委會檢視市面全數21間保險公司提供28個自願醫保靈活計劃的保障及保費,發現靈活計劃的附加保障五花八門,難以直接比較。只有6個計劃提供終身保障,也只有6個計劃就大部分基本保障項目設全數賠償;但其中5個計劃投保人須選擇俗稱「墊底費」的自付費數額選項,以同一計劃而言,「墊底費」愈大,保費就愈便宜。

保險公司可在自願醫保標準計劃的框架上,推出靈活計劃,提高基本保障的賠償限額,或按當局的規定,加入可與基本保障相輔相成的保障項目,例如緊急門診治療或家居看護保障等。

年繳保費差距較標準計劃更明顯

至於保費方面,由於保障範圍及限額各有不同,年繳保費差距較標準計劃更明顯,以40歲男性為例,年費由2,901至47,682不等,相差逾15倍。若以80歲女性為例,年費更由16,408至逾24萬不等,差距逾13倍。

各個計劃的保障限額差異亦很大。只有6個計劃不設每年保障限額及終身保障限額,4個計劃同時設每年保障限額及終身保障限額,餘下18個計劃則只設每年保障限額。而每年保障限額的幅度由跟標準計劃相同的42萬至最高3,000萬不等,相差逾70倍。

非手術癌症治療的保額差異大

消費者須注意,不同計劃在非手術癌症治療的保額差異同樣頗大,除4個計劃可全數賠償外,其餘24個計劃均設有賠償上限,普遍由8萬至70萬,另有1間提供達200萬的保額。

在住院前後及日間手術前後所涉及的門診保障,有3個計劃可全數賠償,其餘計劃均設有保障限額,由跟標準計劃相同的3,000至3萬不等;入院或日間手術前的門診,有25個計劃都只按標準計劃的規定保障1次,2個計劃保障2次,1個計劃則保障90日前的所有門診費用;至於出院或日間手術後,則有4個計劃保障90日內的所有門診費用,1個計劃保障10次門診,3個計劃保障6次,1個計劃保障5次,其餘則統一保障3次。

自願醫保與一般醫保的其中一個分別是,由註冊醫生建議的電腦斷層掃描(CT掃描)、磁力共振掃描(MRI掃描)及正電子放射斷層掃描(PET掃描)等,均為受保範圍,但28個零活計劃的保障不一,有4個計劃可全數賠償,其餘設有2萬至6萬的上限不等,普遍靈活計劃投保人須承擔30%的費用。除了跟標準計劃相同的基本保障項目外,大部分靈活計劃均加設「額外保障」項目,包括腎臟透析(俗稱「洗腎」)、緊急門診治療、私家看護費用、住院陪床等,但各計劃所附加的項目及賠償額不一。

注意轉移醫保的條款

消委會提醒市民若打算將現有一般醫保轉為自願醫保計劃,受保人或需重新核保及披露最新健康狀況。消委會研究及試驗小組主席譚鳳儀表示,自願醫保去年4月由政府推出,時間並非很長,當中不同公司的標準計劃保障大多相若,差異多在保費上,她強調消費者的確需時及花心機去小心貨比三家,了解及評估不同計劃對個人的保障,「消費者唔可以偷懶。」

消委會總幹事黃鳳嫺則指,醫保本身屬複雜議題,消委會去年接獲6宗與自願醫保的投訴,但投訴內容不涉及保險計劃,多涉定義上的解釋,認為政府有需要加強公眾教眾及溝通,業界應改善投保申請表設計,將問題具體化,利用淺白用語向投保人提供解釋,包括如何釐定合理及慣常收費等。

消委會建議選擇自願醫保事項:

●評估現有醫療保障是否足夠,以及經濟狀況能否應付額外保費開支
●比較保障範圍及賠償限額,如原有保單的保障已經足夠,可以等待與現有保障相近的自願醫保認可產品推出市場,再作考慮
●不少保險公司為吸引客戶購買/轉移保單,會提供保費折扣,但多為短期或限時優惠,最重要是按負擔能力而決定,避免因未能負擔保費而影響保障
●留意轉移保單是否需重新核保或披露最新健康狀況,若需重新核保,有機會就當時的已知病症加設不保事項或附加保費。即使是未知的病症,新保單亦有機會於保單開始的數年只提供部分保障
●如有意選擇能提供全數賠償的計劃,留意是否提供自付費選項,小心衡量所需保費及選擇能負擔的數額
●投保時應按要求如實申報各項資料及病歷,避免因遺漏或隱瞞資料而影響日後的保障
●投保後應留意及保留保險公司的信件及保費收據,以作日後申請扣稅之用。

責任編輯:伍瑋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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