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司法覆核影響 監警會決延遲發布「審視反修例公眾活動」首階段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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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1/16 20:22

最後更新: 2020/01/16 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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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決定延遲發布「反修例公眾活動」首階段報告。

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監警會)發表聲明,鑑於高等法院去年底批准一宗就監警會審視權力的司法覆核申請,雙方將提交證據予法庭進行聆訊,經考慮司法覆核結果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後,監警會特別內務會議今日(16日)一致通過,延遲發布審視「反修例大型公眾活動審視工作」的首階段性報告,待司法覆核裁決之後再作決定。

監警會根據現行《監警會條例》,於去年7月主動就6月9日起發生的大型公眾活動進行審視工作,旨在就警務工作及程序向警方提供改善建議,以及協助審閱相關大型公眾活動所引起的投訴個案。首份階段性報告原訂於2020年初發布。監警會今天(16日)召開特別內務會議,檢視審視工作進度,並就針對監警會進行審視工作權力的司法覆核申請帶來的影響進行討論。

鑑於去年12月20日,高等法院批准一宗就監警會進行審視工作的權力的司法覆核申請,雙方將提交證據予法庭進行聆訊。會方的法律顧問認為,司法覆核申請已進入司法程序,除非在法庭聆訊期間,否則會方不宜就該司法覆核發表評論。

去年12月20日,社工呂智恆司法覆核挑戰監警會職能。

監警會與法律顧問討論相關法律程序,並考慮司法覆核結果可能帶來的各種影響後,會議一致通過延遲發布上述審視工作的階段性報告,待司法覆核作出裁決之後再作決定。監警會聲明說:「會方明白及早決定發布階段性報告符合公眾利益,故此將竭力尋求司法覆核聆訊早日獲得裁決。」

聲明強調,監警會專案組一直致力進行審視工作,並擬定在近期向委員會提交首份階段性報告的初稿以供審議。然而,基於該司法覆核,會方不宜按原定計劃發布首份階段性報告,並對此深表遺憾,但會方將繼續按現行《監警會條例》公平公正地進行審視工作,監察及審核有關大型公眾活動的須匯報投訴個案,並會在法庭判決後盡快決定有關發布報告的安排。

責任編輯:李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