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污及詐騙260萬 華信地產前財務總監兩罪成候判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1/17 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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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資料圖片)

上市公司前財務總監串謀收受非法回佣約59萬元,以委聘一間會計師樓提供服務,並將該上市公司的其他工作外判予一間由他擁有的顧問公司,詐騙上市公司逾200萬元,早前被廉政公署起訴。被告今日(17日)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使代理人接受利益及欺詐罪成,還押至2月21日判刑。

被告劉家聰(44歲),案發時是華信地產的財務總監兼公司秘書。他是會計部主管,負責處理華信地產及其附屬公司的一切會計及財務事宜。案情指,華信地產於2015年5月決定以逾3.36億元收購一間公司,被告提議將相關的預備工作外判予獨立第三方,獲華信地產同意建議,他其後將該項收購的相關內部監控檢討、稅務、財務諮詢及顧問服務,外判予一間會計師樓。華信地產及其附屬公司於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期間,向該會計師樓支付共75.4萬元,當中共約59萬元其後被轉帳至被告的銀行戶口,而餘款則由該會計師樓繼續管有。

案情又透露,被告於2015年6月19日成立希晴業務顧問有限公司,他是希晴的唯一董事兼股東。被告於2015年6月至2016年10月期間,在沒有向華信地產披露他在希晴的權益,以及沒有向其他承辦商索取報價的情況下,致使華信地產及其附屬公司委聘希晴提供多項會計、稅務、研究、財務諮詢及顧問服務。被告作為華信地產的會計部主管,同意並批核了15張由希晴發出的發票,希晴結果獲發放款項共逾200萬元。

責任編輯:蘇文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