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屯院治療後亡 死因庭裁死於自然

社會 19:00 2020/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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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以4比1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者次女邱(圖中花紋白衣者)寶琴在庭外對裁決表示失望,其亡父生前身體健壯,指責屯門醫院隱瞞過錯,或會就此追討賠償。(經濟日報記者攝)

患有哮喘及慢性阻塞病的74歲老翁,因氣喘而到屯門醫院治理後亡,死因庭早前就此展開研訊,陪審團今(17日)以大比數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建議醫管局規定,深切治療部應常備多種降血壓藥物、將插喉時要使用檢測儀確納入指引等。

死者邱名伴(74歲)於2016年5月16日在屯門醫院接受治療後死亡,經過5天聆訊後,陪審團今以大比數4比1裁定死者死於自然。陪審團又對醫管局作出4項建議,包括深切治療部應常備更多不同機制的降血壓藥物讓醫生選擇;在慢性氣管病、哮喘及支氣管炎的病人身上使用降血壓藥拉貝他樂時,須徵求另一位醫生同意;插喉時必須使用潮氣末二氧化碳檢測儀,並將此納入正式指引;對心臟停頓時進行心肺復蘇的病人,必須下載事故前後,儀器每分鐘的數據。

死因裁判官崔美霞指,法庭裁決未必如家屬所「想要的」結果,但希望家屬透過本庭,對事件有更多了解,死者長女及幼女聞言後落淚。

死者家屬聞判後於庭外指,不同意裁決結果但尊重,對法庭又否找出死因表示失望,並指屯門醫院選擇性公開資料予法庭,蓄意隱瞞過錯,並會尋求法律意見,或進行民事索償。

家屬受訪時被問到,在事件中最不能接受之處,家人認為,死者接受治療時遇上眾多巧合,才會致死。家人又憶述,死者生前雖患有哮喘,但仍獨力照顧其患癌妻,並經常「行海皮」運動,身體健壯。家人又指,死前眾人趕到醫院,治療死者的主診醫生林棋煒及護士等「一字排開」道歉,顯示醫護團隊亦認為應負上責任。

記者:林欣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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