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欺詐2000萬按揭貸款 受害業主指蘇錦樑弟稱會解決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1/20 14:29

最後更新: 2020/01/20 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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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區域法院續審。(資料圖片)

前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胞弟蘇錦威涉欺詐2,000萬元物業按揭貸款案,今(20日)於區域法院續審。其中1名遭冒簽將物業抵押的業主供稱,她曾與被告蘇錦威對質要求解釋,蘇只表示事情沒她想像中嚴重,並表示會解決。
 
首被告蘇錦威(42歲),報稱任職法律文員,被控2項欺詐及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他亦與任職法律行政人員的次被告蘇潤餘(49歲)另被控1項洗黑錢罪。
 
控方證人業主吳蕭今供稱,她於2014年7月與丈夫陳黃時偉以公司名義,購入上環1個逾千萬元的物業,並透過朋友介紹而委託首被告任職的梁家樂律師行處理交易,當時接待她的是首被告。

被告蘇錦威。(資料圖片)

吳供稱,直至2015年6月仍未取得樓契,故相約首被告見面追討樓契,吳當時將1封英文信件交給首被告,並問及是什麼信件。首被告當時只表示「無事無事無事」。首被告其後解釋,買賣期間簽訂的文件中有一頁遺失了,因此無法交給發展商,需要補簽文件。首被告隨後將吳帶到一間律師行簽署文件,並解釋是為了補回樓契。
 
直至2015年10月,吳在公司遇上1名來自財務公司的女子上門追債,吳否認曾將物業按揭貸款,反指對方莫名其妙、吵吵鬧鬧,於是叫對方出示文件。吳供稱看到1份擔保書,上面有她的英文姓名、身分證號碼及地址,但簽署則並非她本人所簽,而吳亦從不認識該財務公司,吳即時報警但未獲受理,她隨後委託何君柱律師行查證事件。
 
吳後來得知樂天信貸按揭有限公司於2015年3月2日,已入稟高等法院向她與丈夫及公司追債,但她從未授權他人使用公司印章。吳得悉事件後致電首被告查問,吳指首被告當時並無否認,只表示事情不是她想像中嚴重,「他叫我不要怕,不是我想像中嚴重,他說他會解決,我叫他要即時解決」,最後吳要求首被告需於2015年10月底解決事件,後來首被告向她表示,將會以1名親友的物業來歸還這1,000萬元貸款。聆訊下午續。
 
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