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藏違禁武器鐵蓮花 理大生還押兩個月准保釋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2/27 12:59

分享:

分享:

19歲理大生被控以1項違禁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申請獲批。(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民陣元旦日發起大遊行,期間警方於各區拘捕多人,其中1名19歲理大生被指管有鐵蓮花及鐵蒺藜,被控以1項違禁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案件於1月3日提堂後還押至今,今(27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申請獲批。

被告任浚銘(19歲),被控1項管有違禁武器及1項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1日在灣仔修頓遊樂場管有1個自製鐵蓮花及95個自製鐵蒺藜,案件押後於本月28日再提訊。

被告今由代表律師申請保釋獲批,被告准以現金2萬元,由父親及大學教授作人事擔保各2萬元,期間不得離港,每天須到警署報到兩次,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並須於晚上9時至翌日早上7時守宵禁令。

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