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名醫潘冬平自我介紹文章含宣傳成分 專業失當判停牌1個月緩刑6個月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2/27 18:18

最後更新: 2020/02/27 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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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冬平被醫委會裁定專業失當,判停牌一個月,緩刑6個月。(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本港肝癌專家潘冬平醫生,被投訴於2015年刊載一篇內容涉及宣傳、描述優於其他醫生的自我簡歷,醫委會今日﹙27日﹚展開紀律聆訊,潘冬平承認一項專業失當,被判在醫生名冊除名一個月,緩刑6個月。

控罪指,潘冬平於2015年10月,批准、默許或未採取適當措施,防止一篇關於自己內容涉違反《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的文章,在香港綜合腫瘤中心刊登帶宣傳性質、顯示自己比其他醫生優越,或資訊不被允許的文章,當中內容涉及形容潘冬平為「指潘冬平為肝膽胰臟手術的國際著名專家(internationally renowned expert)」、「首次在港以射頻消融技術處理早期肝癌」、「帶領瑪麗醫院發展肝癌微創手術」,以及曾獲取多個本地及國際研究獎項等。

代表潘冬平的辯方律師求情時表示,事發時潘冬平剛由公立醫院醫生和大學學者轉為私人執業醫生,亦為腫瘤中心的總監,需要應中心要求提交一份自我介紹,遂呈交了於大學任職時使用的個人簡歷。辨方形容,潘冬平未有注意醫學學者和執業醫生所用簡歷的分別,在事件中確有過錯、欠謹慎。

辯方形容,潘冬平事後已深感後悔,發現犯錯時已即時移除相關文章,強調他並無意圖作宣傳及宣稱優勝於其他醫生;又呈上港大醫學院院長梁卓偉等醫生的求情信,肯定潘冬平對港大、醫學專業的貢獻。

醫委會主席劉允怡宣讀判詞時稱,醫生使用不當的宣傳文章,會令公眾或病人誤以為該醫生擁有特別治療技巧,從而產生不切實際的期望,有關行為已構成專業失當,雖然潘冬平或未有意圖宣傳,但不能低估其文章對公眾的影響。

劉允怡續說,有見潘冬平即時移除涉事文章移除,相信他已吸取經驗, 而潘在醫學界有傑出成就,受到同業及病人尊重,故判停牌1個月,緩刑6個月,其外科專科資格則交由教育委員會處理。

記者:陳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