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協:食店不招待內地人士涉歧視 倡平機會主動跟進及多作宣傳教育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3/05 14:27

最後更新: 2020/03/05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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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起) 社區組織幹事王智源及蔡耀昌公布食店不招待內地人士的有關結果。 (曾耀輝攝)

有見近月新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在中國內地爆發,並蔓延至全球。與此同時,全球各地亦有針對中國內地及東亞裔人士的事件發生,反觀香港亦有同類型情況,有食店相繼發起不接待內地人的行動。一直關注弱勢社群生活狀况,致力倡議平等及消除岐視的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民權教育中心早前針對相關行動作出調查,今公布有關結果。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有見部分商舖於網上發起「不招待內地人」的行動,甚至有商店在鋪面前張貼了「不招待內地人」的二維條碼,根據相關二維條碼資料,共找到122間相關店舖,社協調查了其中101間店舖,分別為港島區25間、九龍區47間、新界區29間。並派工作人員於本月18至25號期間,以普通話方式模擬內地人到名單上的餐廳光顧,當中有5間有直接抗拒款待的情況,其中包需要工作人員出示香港身分證,不以普通話與他們溝通,亦有店員指出無論工作人員過往14日是否有到過內地,只要說普通話都不予招待。社區組織幹事蔡耀昌認為當中做法含有排他行為,違反人權,促成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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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組織幹事王智源認為根據《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的》(ICCPR)第二條,列明人人可以享受公的確認的權利,不因種族,膚色,性別,語言,宗教,政見或其他身分等而受到歧視。「同時,《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ICERD)第一條亦指出,種族歧視是指「基於種族,膚色,世系或民族或人種的任何區別,排斥,限制或優惠」,其目的或效果為取消或損害政治,經濟,社會,文化或公共生活任何其他方面人權及基本自由在平等地位上的承認,享受或行使。他認為香港作為加入公約的成員,特區政府有責任透過立法和政策杜絕任何種族歧視的行為,保障各類顧客的人權和利益。

王智源又指明白因疫情關係,有部分店舖因公共衛生風險考慮而選擇不接待內地人,但當中有部份店舖未有清楚當中的原因及其內地人的定義,只簡單以普通話人士作識別特徵,他認為當中是有歧視成分,亦表示恐該情況會繼續蔓延,建議商户應該收窄範圍,以更清𥇦的字句去表達不接受某部分人士的原因是否源於公共衛生風險下的考量。王智源也認為平機會應更加主動地作多作宣傳和教育的工作,以制訂更清晰的指引,讓提供服務的商户明白在什麼情況下會觸犯歧視條例。

記者:郭家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