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涉違對警方「起底」禁令被控 女網民涉藐視法庭料6月高院提堂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3/26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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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1名涉違反法庭禁制令的女子展開民事藐視法庭程序,據悉律政司早前已向高院取得起訴許可,有關案件暫料於6月提堂。(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警方去年10月向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對警務人員、特務警察及其家屬「起底」,警方昨晚(25日)深夜公布,已向1名涉違反法庭禁制令的女子展開民事藐視法庭程序,為首宗律政司起訴違反上述禁制令的案件。據了解,律政司早前已向高院取得起訴許可,有關案件暫料於6月提堂。
 
警方昨晚於Facebook公佈,去年11月5日發現有警務人員的個人資料於網上遭非法披露,遂展開調查,並於3月17日正式向涉案女子展開民事藐視法庭程序。據了解,律政司於3月17日當天向高院申請召開單方面聆訊,並獲法庭批出許可,以控告涉案女子民事藐視法庭罪,而涉案女子已獲悉被起訴一事,案件料於6月於高院提堂。
 
有關禁制令由律政司,以及警務處處長代表個人及其他警員及輔警申請,答辯人則為任何非法披露警務人員個人資料的人士。法庭早前頒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未經同意而披露警務人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而個人資料包括他們的姓名、職級、居住及工作地址、學校地址、電郵地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香港身份證或其他證件的號碼、Facebook及Instagram帳戶、車牌號碼及照片,其後有關禁制令亦擴大至涵蓋特務警察。
 
針對有警員被「起底」或威脅被暴力對待等情況,律政司與警方於去年底先後向法庭申請多個禁制令,包括律政司曾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人包圍或破壞全港紀律部隊宿舍,及禁止任何人於Telegram等網上平台發布有關煽動暴力的言論。而警隊員佐級協會亦曾為免警員遭「起底」,而向法庭申請禁止查閱去年11月區議會選舉的選民登記冊,上述禁制令全部獲批。
 
律政司於2014年佔領期間,亦曾就相關禁制令向高院申請起訴共37人涉刑事藐視法庭罪,當年涉案答辯人包括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社民連主席黃浩銘及荃灣區議員岑敖暉等人,當中除了黃浩銘、黃之鋒及劉鐵民3人外,其餘答辯人均被判緩刑及罰款。

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