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港鐵都會票推特別措施 過期票可申請續用多40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3/26 16:50

最後更新: 2020/03/27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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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乘客有未用完車程的都會票,或可延續使用期。(程志遠攝)

疫情影響市民出行,港鐵宣布,考慮到自今年1月下旬起,政府機構及私人企業實施在家工作安排,加上其他不同的原因,使用港鐵都會票的乘客可能因而減少外出。港鐵會為都會票乘客,作出一次過特別票務安排,延長其屆滿的都會票餘下車程有效使用期多40天。

乘客如持有有效期於2020年1月29日至3月31日期間屆滿的港鐵都會票,可於2020年4月3日起至23日期間,攜同該都會票前往指定港鐵客務中心,驗證後他們會獲發一張載有餘下車程的都會票,而該票須於發出14日內啟用。乘客若未能出示都會票,亦可提供相關收據、都會票編號或其他有效證明,職員會盡力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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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建議乘客需注意疫情的發展及考慮自身的出行需要,以決定是否購買都會票或其他港鐵票種。

港鐵都會票覆蓋64個市區車站,讓經常乘搭市區中途或長途車程的乘客,以優惠價錢於40日內乘搭40程車,車票須於購買後14日內啟用。

爭取都會票延續有效期的民建聯副秘書長顏汶羽形容,港鐵措施是「有好過無」,認為使用期僅延長40日並不足夠,應延長80日至100日。

記者: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