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54人違檢疫令送檢疫中心 港府重申會檢控證據充分個案

社會 23:12 2020/03/26

分享:

分享:

港府重申,受檢疫人士在14日內不可外出,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林宇翔攝)

港府早前宣布,所有海外來港人士均需戴上「隔離手帶」接受家居檢疫14天,惟不少「手帶人」無視檢疫令遊走於港九新界。政府晚上發稿指,截至今日(26日),累計共有54人因違反檢疫令而被警方截獲及轉送到禁閉檢疫中心,強調政府會繼續嚴厲打擊違法行為,並會檢控證據充分的個案。

發言人重申,再次嚴厲譴責違反檢疫令者,受檢疫人士必須嚴格遵守檢疫要求,在14日內不可外出,否則會干犯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監禁6個月及罰款25,000元。

【新冠肺炎】至少24人違檢疫令送隔離中心 檢疫人士拍片揭監察手帶3大漏洞

港府又呼籲市民利用網上平台「電子報案中心」(www.erc.police.gov.hk/cmiserc/CCC/PolicePublicPage?language=ch)、各區警署報案室電話(www.police.gov.hk/ppp_tc/contact_us.html#rr)或致電1823,向政府提供懷疑違反檢疫令的資料。

【新冠肺炎】嚴控違反隔離令 35名違例者被送往隔離營

責任編輯:鄧凱文

香港經濟日報 App

免費即時新聞

立即掃描

搶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