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再有兩人違檢疫令判監6周及10天 1男指家居隔離「非常悶」擬離港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3/30 12:36

最後更新: 2020/03/30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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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兩名香港男子於2月從內地返港後未有遵守檢疫令,離開住所並嘗試離港,兩人被票控違反檢疫期間的限制,案件今(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兩人承認控罪,裁判官判刑時指,醫護人員努力守護大家健康,但要達到目標仍須市民合作。其中1名被告表示於住所隔離感到沉悶,希望到內地遊樂而犯案。裁判官斥被告行為自私到極點,故判囚6星期;另1名被告則被判監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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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黃義強(41歲)及謝永鈺(37歲),各被票控1項違反檢疫期間的限制。傳票指,黃於2020年2月13日在未得衞生署授權人員批准下,違反同年2月10日向他發出的檢疫令,即離開深水埗南昌邨的居住單位;謝則於同年2月12日違反檢疫令,即離開荃灣梨木樹邨的居住單位。

兩案今提堂,兩人均承認控罪。兩人今天沒有律師代表,並向主任裁判官羅德泉表示沒有求情說話。裁判官判刑時指,案發時香港疫情嚴重、人人自危,而防疫及醫護人員日以繼夜地努力工作,盡最大努力去阻止疫情擴散及保護大家健康,但要達到目標仍須市民配合,被告違反檢疫令的行為不負責任。
 
裁判官斥責黃因感到悶而打算離境,行為自私到極點,黃一度打算辯駁,但裁判官指看不見任何減刑因素,最終判處黃監禁6星期,而謝則被判囚10天,兩人即時入獄。
 
案情指,黃義強於2月10日經港珠澳大橋管制站從內地到港,其後衞生署人員向黃發出檢疫令,黃須於2月10日至23日期間居住在報稱住址及不准離港。黃其後於2月13日約早上8時16分,於港珠澳大橋管制站被入境處人員截停,當時黃正試圖離港,黃其後被送往隔離營。警誡下,黃表示因為在住所內感到非常悶,「想返內地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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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名被告謝永鈺則於2月8日經深圳灣管制站從內地到港,其後衞生署人員向謝發出檢疫令,謝須於2月8日至21日期間居住在報稱住址及不准離港,謝其後於2月12日約早上8時11分,於深圳灣管制站被入境處人員截停及送往隔離營。

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