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政府重申零售業資助計劃申請商戶無須更改商業登記證業務性質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4/02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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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重申,無要求申請零售商戶的商業登記證的業務性質必須註明為「零售」。(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政府在防疫抗疫基金下推行零售業資助計劃,3月23日起接受申請。政府今日(2日)重申,計劃要求申請商戶須為從事主要及實質業務為零售的實體商店,但並無要求申請零售商戶的商業登記證的業務性質必須註明為「零售」,因此商戶無須為申請計劃而更改商業登記證的業務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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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指,在考慮申請商戶是否真正為主要及實質業務為零售的實體商店時,會因應申請商戶所提交所有證明文件,如店面近照、強積金供款結算書、租單、水電費帳單等,按個別個案的情形作全盤考慮,以決定是否符合計劃資格。 所有合資格申請零售商戶必須於今年1月1日前已從事「主要及實質零售業務」,如有關的商業登記資料曾於短期內更新,政府會聯絡申請人提交進一步資料及文件,有關申請的審批工作或會因而延長。

政府提醒,如發現有任何人蓄意提交失實或誤導的資料以企圖獲取資助,會轉交執法部門調查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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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