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醜聞】台灣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女助理 罪成被判4年有期徒刑

娛樂

發布時間: 2020/04/14 12:09

最後更新: 2020/04/14 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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鈕承澤性侵罪成。

53歲台灣導演鈕承澤,被控2018年11月在家性侵一位女性電影工作人員,台北地院今判鈕承澤4年徒刑,可上訴。控方根據被害人胸部等處驗出鈕承澤口水DNA等證據,依強制性交罪將鈕承澤起訴,事後鈕承澤不斷向受害人道歉並賠償上百萬台幣,但始終不認罪。

因此受害人不願原諒鈕承澤,控方也建請法官判處鈕承澤3年4月徒刑,且不應宣告緩刑。

曾執導舒淇主演《愛LOVE》、阮經天主演《艋舺》等電影的台灣導演兼演員鈕承澤,2018年12月被指於拍攝新戲《跑馬》時,涉嫌性侵劇組女工作人員,受害人於同年12月5日在當地警察局報案,驗傷報告指她下體多處撕裂。

紐承澤今日被判性侵罪成。(東星圖片)

至於以前曾承認自己沉迷性愛與酒精的鈕承澤,曾在facebook發聲明,表示面對排山倒海的壓力,無法入睡,精神狀態極差…但我不會逃避。該我承擔的責任,我一定會勇於面對,絕不逃避。」

據台灣媒體的報導指,鈕承澤於拍攝電影《跑馬》時,把女工作人員誘騙到家中,把對方撲倒在梳化上,然後強吻、胸襲及脫掉受害者衣服。報導指本想作進一步侵犯的鈕承澤因無法勃起,最後以「指交」結束。

受害者身心受創,連夜收拾行裝離開劇組,因擔心影響前程而一度猶疑,最後由友人陪同下到警察局報案,驗傷報告指她下體多處撕裂。據悉鈕承澤事後不斷傳短訊給受害人道歉,希望對方撒銷控告。

紐承澤曾質疑女方動機

紐承澤在庭上辯稱,對女助理心存男女好感而發生此案,「誤認」女方對他好感,同時自己或於案發前曾飲酒,致有親密行為。

惟檢察官認為,這不是減輕刑責的正當事由,且紐承澤試圖用「認知不同」卸責,並暗指告訴人「與有過失」,遭檢察官認定,犯後態度不佳。

之前有指鈕承澤案發後在進入訴訟程序時,雙方有提到錢,質疑女助理報案動機,但起訴書強調,被害人提起告訴的動機與目的,純粹係希望日後不要再有其他被害人,與鈕承澤犯案後是否支付金錢賠償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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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TOPick柴犬出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