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8.31參與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楊森李卓人今午提堂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5/05 13:05

最後更新: 2020/05/05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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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案今午於西九龍法院提堂,被告之一黎智英。(陳國峰攝)

壹傳媒(00282)創辦人黎智英、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及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涉於去年8.31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人同被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黎智英另被控1項恐事恐嚇罪,兩案今(5日)午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3名被告為黎智英(72歲),報稱壹傳媒創辦人;楊森(72歲),報稱港大社會行政學系助理教授及李卓人(63歲),報稱職工盟秘書長。

3人同被控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控罪指他們於2019年8月31日,在無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違反香港法例《公安條例》的規定下進行的公眾遊行,而該公眾遊行是根據《公安條例》第17A(2)(a)條而屬未經批准集結。

黎智英另被控1項刑事恐嚇罪,控罪指他於2017年6月4日,在銅鑼灣維多利亞公園內近音樂亭,威脅X會使其人身受損害,意圖使他受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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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