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炒iPhone受騙遭滋擾追債 麥長青索償百萬庭上爆任無綫嘉賓收500元利是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5/06 16:18

最後更新: 2020/05/06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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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麥長青今到高等法院應訊。

前無綫藝人「麥包」麥長青早年因妻子涉投資炒賣iPhone受騙,而捲入被追債糾紛,麥早年入稟高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向他追債的人作出滋擾,並向對方追訟逾百萬元賠償,案件今(6日)於高院開審。麥出庭作供時,大爆出席無綫電視節目擔任嘉賓只得500元利是,若單靠出席節目維生則「割脈服毒自殺都唔掂」。

原告麥長青;答辯人為黃美芳(譯音)及天時達(香港)有限公司,麥早前入稟向答辯人追討賠償,指由於對方派人到無綫電視及他當時代言的安記海味追債搗亂,以致他痛失擔任男主角的機會,及遭安記海味中止合約,據知答辯人亦有反申索。

案件今開審,麥出庭作供並接受答辯一方盤問,他於盤問下供稱,2016年1月20日他於電視城拍劇期間,收到經理人來電,指有兩名惡形惡相的黑社會到無綫電視「拍檯拍櫈」,聲稱「要見樂易玲,要見最大嗰個」,經理人當時指樂正在開會,稍後要見麥。

麥續指,樂其後問及他被追債一事,他向樂解釋來籠去脈,並解釋他沒有欠債,他亦不認識對方。麥指出,他原本獲委任為劇集《親親我好媽》的男主角,但自此事之後,監製便通知他因為《愛回家》要加集數而「撞期」,需要將他換走,麥認為「撞期」常見,通常會「一換一」,但他最後什麼劇集都沒有接到。

被問及是否有要求無綫高層樂易玲出庭為他作證,麥解釋他曾經問及樂,但當時樂表示「你唔好搵啲咁嘅嘢玩啦!」麥為了保持友好關係,故沒有再次要求,「我喺呢行仲可以有咩撈啫,要拍劇都只有TVB。」

辯方其後又問及麥與安記海味之間的代言合約,麥解釋他未能取得有關合約,因為可能是綑綁式合約,涉及無綫電視的商業機密。麥續指,2016年時又有黑社會到他代言的安記海味搗亂,他曾為此事致電安記海味的負責人,並建議報警,惟對方拒絕,更要求麥不要再致電他,他當時就知道大家關係變僵,隨後更從經理人得知安記海味將事件向無綫電視投訴,並要求中止代言合約。

麥於盤問下又供稱,他自1987年入行,於事發時已入行廿多年,「我未到高峰㗎,俾你哋掹咗落嚟㗎咋!我由9線尾、10線頭,一步一腳印行到今日,人生有幾多個咁多年呢,我無得罪你哋㗎!」答辯一方隨後問及無綫電視選角是否有很多因素,包括人際關係等,麥聞言即指無綫電視的慣常做法是,只可以在當家演員之中挑選主角,他同意年資並非唯一決定因素,際遇亦非常重要,因此他非常珍惜機遇,不會行差踏錯。

對於麥於入稟時指控答辯人向他追債,以致他其後收入下滑,答辯一方列出他在2016年1月事件後,仍有不少演出,包括在《Do姐有問題》等節目上亮相等,麥隨即指「做嘉賓咋,得500蚊利是㗎咋!」麥續指,對演員來說只有拍劇集才走得遠,至於節目,若然受重的話就應該是擔任主持,而非嘉賓。麥坦言「我其實無錢,如果靠節目,我割脈服毒自殺都唔掂!」

答辯一方質疑對於有大漢到無綫電視及安記海味搗亂一事,麥從來只是聽聞,而沒有真憑實據。麥承認只從經理人等得知事件,他曾經向公司要求索取事發當日的閉路電視片段但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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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