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歌法》本月27日恢復二讀 政制局:絕不是惡法

政治

發布時間: 2020/05/12 15:53

最後更新: 2020/05/12 1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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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歌法將在本月27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資料圖片)

立法會內務委員會於上周破局,政務司司長張建宗今日(12日)去信內會主席李慧琼,將10條法案於本月27日恢復二讀,當中包括《國歌條例草案》(國歌法)。

張建宗於信中稱,本屆立法會只餘兩個多月,未趕及會期中止前完成審議的法案將會失效,經過上周五的內會特別會議,有10項法案可適時提交恢復二讀,建議優先處理國歌法及《2019年商標(修訂)條例草案》。

張建宗又形容,國歌為國家象徵和標誌,港府有憲制責任盡快實施國歌法,之前已經法案委員會召開17次會議審議,報告已在去年6月提交內會。

張建宗續稱,期望與立法會一起抓緊時間,按緩急優次在餘下任期內,完成法案的立法程序,負責相關法案的官員會與內會主席磋商,再以書面向立法會秘書處作出預告,以在本月27日就10項法案恢復二讀辯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已向立法會秘書處作出預告,以在本月27日的立法會大會上恢復二讀辯論國歌法。發言人又稱,國歌法絕非惡法,主要精神是尊重,只要不是以公開、故意、意圖侮辱國歌的方式表達意見,並不會負上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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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宛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