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就業計劃】羅致光:申請機構6至8月份受薪的人數 不可少於3月份受僱人數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5/12 18:22

最後更新: 2020/05/12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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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指出保就業計劃下,僱主要承諾不裁員且資助用於僱員薪酬。(陳國峰攝)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2日)公布保就業計劃細節,第一期本月25日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限為三周。第一期計劃涵蓋6月、7月和8月的工資補貼,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及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傍晚再介紹有關申請資格,不過計劃的申請方法及其他詳情,將會在下星期初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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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致光指出不具申請資格的包括立法會、司法機構、立法會以及其他國際組織在本港的分會,政府之後會設有清單刑列明不可參與的機構,他表示由於不少法定機構是自負盈虧的,他們沒有接受政府的資助,就是符合資格的。

他指出自僱人士在過去15個月有沒有供款不是重要,而是在3月31日或之前有沒有開立強積金戶口,即使戶口沒有供款,也可申領資助。

「保就業計劃」第一期在5月25日開始接受申請,申請期限為三周。(林宇翔攝)

僱主申請之後要確保6至8月份,每個月受薪的人數,不可以少於3月份受僱人數,如果3月份是無薪的,即是6月份需要是受薪的,如果受薪人數少於3月份的受僱人數,僱主會被罰款,而違規程序要按情況而定。他相信僱主如果有數個不同的強積金戶口,以及數個受託人,需時處理比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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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要看第一期的反應,僱主以及僱員的反應,才知道第二期的情況應如何處理。他強調接受資助的公司不可以裁員,而且資助須用於僱員的薪金上。至於計算的方法,是由僱主選擇一個指定的月份,不是以日子計算的,而申請的安排,要避免任何的資料做手腳,當局在5月7日已經決定了,根據受託人手上的資料,如果在此日子後作出任何後補的資料不作計算的部分。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指出,明天六時將設有熱線1836122,可讓僱主查詢計劃詳情,熱線初步運作時間是朝九晚六,逢星期一至五。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早前通過第二輪防疫抗疫基金和其他紓困措施的撥款申請,包括保就業計劃所需的810億元。政府推出一系列改善措施,其中一項為65歲或以上僱員而設。若僱主有為這批年長僱員的強積金戶口供款,便可申請計劃,領取每月最多9,000元的工資補貼,為期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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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主和自僱人士只須在網上申請,授權強積金受托人向政府委任的代理人提交供款資料,僱主不用自行提交僱員資料或證明。強積金受托人交證明書所涉及的行政工作費用,亦會由政府代付,在僱主提出申請後約3至4星期可發放,僱主最快可以在6月下旬收到首批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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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業計劃以外,防疫抗疫基金亦向紅色小巴和的士司機提供的資助將擴展至綠色小巴司機和渡輪僱員;其二是將洗衣店納入基金項目,按店鋪發放一筆過資助,並要求店鋪領取資助後須照顧年長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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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伍瑋瑋、徐紹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