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中聯辦駱惠寧言論針對郭榮鏗 郭卓堅申司法覆核許可被拒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5/13 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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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卓堅今到高等法院領取判詞。(經濟日報記者攝)

日前被政府呈請破產的「長洲覆核王」郭卓堅,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向中聯辦及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提出司法覆核,指駱發表針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的言論,干預香港依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違反《基本法》,法官今(13日)頒下判詞,指高院的司法覆核不包括覆核任何人或機構的言論是否符合《基本法》,故駁回有關申請。

郭卓堅早前於入稟狀中質疑,駱惠寧就郭榮鏗主持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選舉的表現而發表言論,此舉屬違反《基本法》22條的規定,即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惟法官於判詞中指郭對於司法覆核的範圍有錯誤理解,因為高院的司法覆核並不包括覆核任何人或機構的言論是否符合《基本法》的相關規定。而且郭卓堅於事件中並沒有足夠的權益以支持他提出是次覆核,郭卓堅所提交的文件,只是從報章報道及其他文件得到一些資料整合,但其實駱的言論並沒有對他的權益構成什麼實質影響。

法官因此駁回有關覆核許可申請,郭卓堅領取判詞後於庭外指,早已預料到今次敗訴,因為他的確無法取得政府的內部文件以作證明。對於早前被政府呈請破產,郭又預告將於明天(14日)作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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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