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評卷員取DSE資料 補習導師與前評卷員均脫罪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5/16 10:57

最後更新: 2020/05/16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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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冠華被裁定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不成立。(林宇翔攝)

現代教育補習導師劉冠華(Kris Lau),涉以1,000元賄賂時任評卷員的前學生,獲得2017年英文科聆聽卷答案,兩人早前否認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劉及前學生今(16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申請訟費被拒。裁判官裁決時指,控方未能證明前學生收錢是否作為劉的網絡「打手」的報酬,兩人是否有犯罪意圖上存有疑點,裁定兩人罪名不成立,但其行為已構成犯罪,只是僥倖脱罪,故拒絕批出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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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被告為44歲補習導師劉冠華(Kris Lau)及20歲前學生黃子軒,兩人同被控1項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控罪指,劉於2017年4月17日至5月13日期間,串謀使時任考評局評卷助理的黃,使黃收取1,000元作為向劉披露同年DSE英國語文科卷三(聆聽及綜合能力)的機密資料的報酬。

裁判官裁決時指,黃有簽妥作為評卷員的任用信,並寄出回覆表及攜同證件到指定地方改卷等程序,相信他有閱讀過信件,知道其保密條款,而考慮到黃與考評局實質的關係,裁定黃案發時是考評局的代理人。

裁判官又指,劉在facebook專頁上轉載黃所寫的帖文,內容有答案、評分參考、考生表現,包括有三分一人答對某題目、考生串錯的字等,裁定該貼文是機密資料,黃違反保密協議。

至於劉是否知悉黃是代理人一事上,裁判官認為,控方則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劉雖然有超過10年補習經驗,亦曾因寫論文而訪問評卷員,但他或未有親自閱讀過有關條款,裁判官不排除他不知道黃是考評局代理人;另外控方亦未能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黃收取1,000元是否劉給黃作為其網絡「打手」的報酬,故裁定兩人是否有犯罪意圖上存有疑點,兩人罪名不成立。

被告黃子軒同被裁定串謀代理人接受利益罪不成立。(林欣樂攝)

劉及黃的代表律師均申請訟費,但裁判官指並不接受劉及黃的證供,兩人行為上已構成犯罪,而犯罪意圖雖存有疑點,但並非「可疑咁簡單」,只是控方無法證明而導致罪名不成立,被告行為上自招嫌疑,僥倖脱罪,故拒絕批出訟費。

劉及黃早前否認控罪受審,控方傳召考評局時任評核發展總經理蔡筱坤作供,蔡指劉曾在其facebook發佈只有評卷員才知道的資料,屬於需要保密的內容。蔡又指,該facebook帖文上,撰文者自稱為「無間道」,令考評局懷疑事件中有「臥底」進行洩密。

黃子軒出庭自辯指,劉付錢給他做「打手」,負責在連登、facebook及YouTube等平台上反駁攻擊劉的言論等,並否認涉案1,000元是劉作賄賂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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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