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局裁定港台一集《頭條新聞》污衊和侮辱警方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5/19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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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裁定港台2月14日節目《頭條新聞》污衊和侮辱警方。(資料圖片)

通訊局本月舉行會議,審議了2宗投訴個案。其中今年2月14日播出的港台節目《頭條新聞》,通訊局認為有關真實資料的準確性、污衊和侮辱警方,以及在個人意見節目中表達多方面意見所提出的投訴成立,並決定向港台發出警告,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節目守則》中的相關條文。

局方稱,早前就《頭條新聞》個案,收到非常大量投訴,所以不會向投訴人作個別回覆。

另外有關去年9月22日在「香港開電視」節目《歐聯最精彩》的投訴,通訊局裁定投訴成立,並向奇妙電視發出勸諭,敦促它嚴格遵守《電視廣告守則》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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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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