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政府承認同性伴侶海外婚姻 岑子杰申司法覆核今開審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5/2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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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子杰今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經濟日報記者攝)

彩虹行動成員、沙田區議員岑子杰,於2018年就爭取本港政府承認同性伴侶於海外的婚姻而入稟提出司法覆核,案件今於高等法院開審。岑一方陳詞指,在過去多宗同性平權的案件中,律政司一方都未能提出證據,使有關差別待遇合理化,質疑若法庭不頒下一般性裁決,要同性戀者逐次提出覆核,做法不公平。

代表岑子杰的資深大律師潘熙今陳詞時指,岑於2013年與同性伴侶於紐約結婚,兩人合法結婚,卻由於婚姻不獲香港法例所承認,而未能享有異性伴侶所享有的同樣福利與權利。根據案例,政府要對同性伴侶施以差別待遇時,需提供足夠理據合理化有關差別,否則就違反《基本法》25條所保障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權利。

潘又指,岑主要要求法庭頒令,承認於外國註冊的同性伴侶於本港亦享有合法的關係,但法官質疑申請人要求一般性的裁決,會使法庭未能按個別案件的情況作深入考慮。法官舉例指,若法庭裁定申請人勝訴並頒下一般性裁決,日後若有新界原居民與同性伴侶在海外註冊後領養了兒子,是否又可以將丁屋讓兒子繼承?申請人一方回應是。

潘指出,在過去多宗涉及同性伴侶平權的案件中,律政司一方均未能提出證據,使有關差別待遇合理化,若要同性戀者逐次上庭提出覆核100次或200次,此舉亦對他們不公平。

潘續指,政府現有政策未能在公眾利益和個人權利之間取得平衡,質疑為何要維護傳統婚姻和家庭觀念,就要剝削同性戀者的權利?承認同性婚姻又如何影響傳統異性婚姻觀念?法官質疑,政府不少福利均以家庭或配偶為申請單位,例如綜援和公屋等,若政府承認同性伴侶的海外婚姻,則會容許更多人瓜分資源,或會削弱對傳統異性婚姻及家庭保障。

潘回應指現時未有證據證明一旦同性伴侶獲得有關福利,將會大大影響異性伴侶的福利,而且香港是一個富裕的城市。案件下午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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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楊詠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