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李家超:警隊需準備人手和培訓 待條例實施後馬上執法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6/11 15:41

最後更新: 2020/06/1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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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現在就要在警務處設立部門,準備足夠人手和培訓,執行國安條例。(資料圖片)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指,港區國安法的實施情況仍要視乎條文細節,但要確保在頒布實施時,政府必須準備就緒,有適當人士需履行相關責任,因此現在就要在警務處設立部門,準備足夠人手和培訓,執行國安條例。他又指警隊曾應對「港獨」組織,因此擁有相關經驗,加上有反恐訓練,他相信警隊很快能夠具備相關技能。

對於條例實施後會否有內地人員來港執法或工作,李家超指任何人在港工作或執法,必需符合本港法例、法律程序及權限。他強調,基本法完全無改動,香港市民現時享有的任何合法權利自由,會繼續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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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