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水源】行山友大嶼山集水區玩水開爐煮食 網民斥:行為自私污染食水

食用安全

發布時間: 2020/06/18 13:25

最後更新: 2020/06/1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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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行山人士於大嶼山集水區玩水並開爐煮食,被斥污染食水。

郊遊時切勿污染環境!近日有網民在The Hiking Serect 山野‧秘密投稿舉報指,有行山群組的版主帶同多名行山友,往大嶼山的水澇漕、萬丈布天池玩水並開爐煮食。惟天池為大澳及二澳居民的食水,網民斥他們行為自私,污染食水,並破壞環境。

有網民指出,該名版主早前帶領多人到上述地方遊玩,涉事行山人士曾上載相片到群組分享郊遊樂,惟目前帖文已遭刪除。惟有網民已截圖,並斥責他們的行為。從相片可見,有人走入水池拍攝,下半身浸入水中。一眾行山人士於瀑布旁開爐煮食,並稱在煮喇沙。

有網民擔心,行山人士在岩石上煮食,惟石面不平,若稍一不慎,爐具翻側,有可能污染水源。網民又指,天池為大澳及二澳居民的食水,該處已立告示禁止遊人戲水,斥眾人的做法無公德心和責任心,污染別人賴以為生的地方。網民怒斥:「雖然有不少遊人專程到來玩水,又不止他一人犯錯,但這樣公開天池玩水的事情,想網友們有樣學樣嗎?」

未獲許可進入構成水務設施 可監禁2年

TOPick翻查資料,水務署於2018年曾表示,大澳區的食水供應來自大澳濾水廠,而該濾水廠的原水供應則來自石壁水塘和水澇漕(即「天池」)集水區。由於現時水澇漕存水較少,大澳濾水廠的原水主要由石壁水塘提供。

根據《水務設施條例》第30條,任何人未獲水務監督書面許可,若進入構成水務設施部分的水中或在其中浸洗或沖洗,拋擲或擺放任何物件於其中,即屬犯罪。任何人犯了本條所訂的罪行,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第5級罰款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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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俊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