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差辦公罪成判囚1年 社工劉家棟准保釋候上訴
發布時間: 2020/06/23 13:29
社工劉家棟於去年727「光復元朗」事件中,手持社工證於現場涉擋住警員防線,被控阻差辦公罪。劉早前否認控罪,案件經審訊後,上周四(18日)在粉嶺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判囚1年。劉今(23日)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獲批,逾200名社工組織人士到庭聲援。
上訴人劉家棟(24歲),被控1項阻差辦公罪,控罪指他於去年7月27日,在元朗安樂路與泰祥街交界附近,故意阻礙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陳沛杰。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批准其保釋候上訴申請,劉准以10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不得離港,獲釋後24小時內交出旅遊證件,每周到警署報到兩次及須居於報住地址。
多個社工組織逾200人今到高等法院聲援,開庭前於法院門外叫口號。社工復興運動發言人表示,擔心劉家棟並非被判刑的唯一一個,而是被判刑最重一個,而往後可能有不同社工相信亦會遇到差不多的對待,社福界今亦於報章聯署表達憤怒及不滿。
社總副會長張志偉表示,目前共有4名社工被控暴動、1名社工襲警及2名社工阻差辦公罪。社總並已發起眾籌,希望為被控人工提供經濟支援,他期望劉今可獲保釋候上訴,若申請被拒,實在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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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