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消息:行會通過室內公眾場所強制戴口罩 商場、街市內須戴口罩
發布時間: 2020/07/22 12:15
最後更新: 2020/07/22 12:36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正爆發第三波,港府早前收緊防疫措施,立例規定所有市民於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須佩戴口罩,有關措施擬伸延至室內公共場所。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2日)與行會成員召開特別行政會議,通過修定第599I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規例》,討論將強制戴口罩將擴至所有室內公眾場所。
【新冠肺炎】林鄭宣布將強制市民於室內公共地方戴口罩 法例有待行會通過
消息指,行會今日召開特別會議,通過修定第599I章 《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規例》,擴大強制戴口罩範圍至室內公眾場所,包括商場、街市等指定場所須戴口罩,預料星期五凌晨起實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教授和食物及衞生局副秘書長(衞生)陳偉基今日(22日)在添馬添美道二號政府總部地下演講廳會見記者。
【口罩防疫】室內公共場所將強制戴口罩 一張圖解構戴口罩防疫功效
根據599I章《預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公共交通)規例》,任何人在登上公共交通工具時,或在身處公共交通工具上時;或在進入或身處港鐵已付車費區域時,須一直佩戴口罩。獲授權人員可拒絕未有按規定佩戴口罩的人士登上該交通工具或進入該區域,亦可要求該人佩戴口罩及離開該交通工具或該區域。任何人違反有關條文即屬犯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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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伍瑋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