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罩令】搭公共交通須戴口罩實施一周 至今發出22次勸喻1張傳票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7/22 14:19

最後更新: 2020/07/22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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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7月15日起實施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必須佩戴口罩措施,共發出22次勸喻,當中一人被獲發傳票。(陳靜儀攝)

本港新冠肺炎疫情正爆發第三波,港府早前收緊防疫措施,立例規定所有市民於公共交通工具上必須佩戴口罩。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有關措施至今共接獲50多個報告,發現有人未有跟足指示,共發出22次勸喻,當中一人被獲發傳票。

有關措施將伸延至室內公共場所以及公共交通總站和轉乘處,陳肇始指,若有人未有按照規定佩戴口罩,則會視作為違犯法例,新措施新增定額罰款2,000元,最高可被罰款5000元。

政府7月15日起實施新防疫規例第599I章,規定所有市民乘搭公共交通工具時及於港鐵收費區內必須佩戴口罩,違者可被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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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子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