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延期】提名期被DQ未來一年仍可任議員? 林鄭:需視乎人大處理

政治

發布時間: 2020/07/31 20:07

最後更新: 2020/07/31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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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曾耀輝攝)

特首林鄭月娥宣佈,將立法會選舉押後一年,至2021年9月5日舉行。對於立法會真空期的問題,政府已尋求中央呈交緊急報告,尋求支持和指示,而國務院亦會提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對於有現任立法會議員在今次選舉提名期間,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未來一年又是否可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

林鄭月娥說,有關問題屬於假設性,暫時未知全國人大會如何處理「真空期」問題,但她個人認為,一個符合邏輯的解決方法,是容許第6屆立法會任期,自動延長一年,這也是立法會條例第11條,原本設計的精神,但強調「這未必是人大常委會作的決定」。

林鄭月娥續指,這會出現一個情況,即是提名期間被DQ的議員,將以現任立法會議員的身分回到立法會。她說,政府未有就此進行研究,但會依法辦事。

提名有否資格是一條條例,但一個現任立法會議員,我都要有法律的基礎,如何可以令到他不能繼續擔任立法會議員,不是一個隨意的,因為你在那裡過不到關,在這裡也要走,並不存在這個考慮,一定要視乎有否足夠的法律基礎。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補充,選舉主任作出提名是否有效的決定時,是考慮參選人當時參選的情況,有無意願繼續擁護《基本法》及香港特區。

至於在今次選舉被DQ提名資格的現任區議員,是否能繼續擔任有關區議會職位,林鄭同樣表明,即使在提名期被DQ,但其今日的身份仍是區議員,他是否可繼續擔任,要視乎其證據及言行才會作出決定。    
 

責任編輯:李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