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遭胡椒球槍損毀手機理大生索償788元 律政司申高院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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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8/12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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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學生陳斐揚就手機疑遭警方損毀,向律政司索償788元。(經濟日報記者攝)

理大學生記者於去年11小額錢債審裁處月11日在旺角進行採訪時,疑因警員發射胡椒球槍令他的iPhone損毀,他早前入稟向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索償788元電話維修費及訟費,案件今(12日)再訊。律政司一方指本案涉複雜法律爭議,申請移交至高等法院處理。申索人則指申索金額不多,案件於高院聆訊須聘請律師處理,訟費動輒過萬,故反對移交高院。審裁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再訊,屆時雙方就移交申請進行爭議。

申索人為陳斐揚,答辯人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陳在申索書指,2019年11月11日晚上9時許,警察在豉油街進行行動,他以學生記者身份採訪,防暴警在他沒有衝擊或違法行為下,向他發射胡椒球槍,令其手機損毀,他遂向被告人申索維修費778元及訟費。

律政司一方表示日前已去信申索人,指會申請移交案件至高等法院處理。申索人確認收到信件,但指其申索金額不多,案件到高院聆訊須聘請律師處理,訟費動輒過萬,故反對移交高院,申索人另要求法庭給予時間準備書面反對原因。署理主任審裁官批准申請,並將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再訊,屆時雙方就移交申請作爭議,期間雙方各有1個月時間交換書面陳詞。審裁官又指,屆時進行爭議後,才會處理律政司早前要求駁回是次申索之申請。

就讀理工大學物理治療學系的陳斐揚於庭外表示,案發當天他沒有穿黃色反光衣,但有配戴著記者證進行採訪,警方在他沒有衝擊的情況下發射胡椒球槍,並射中其手機,導致機身破裂及凹陷。陳透露律政司一方於信件內,以本案涉複雜法律爭議,應在容許有法律代表的法院進行辯論為由,申請轉介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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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