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餉物業估價署發出35萬份物業申報表 收表人於21天內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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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8/13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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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餉及地租繳納人將收到物業詳情申報表。(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今日(13日)向差餉及/或地租繳納人發出共約35萬份物業詳情申報表,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資料及租賃詳情,收表人須於21日內填妥及交回差餉物業估價署。

差餉物業估價署發言人說,收集的租金資料會用於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以反映物業的市值租金水平,新的應課差餉租值會在2021年4月1日起生效。

發言人指,任何人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內交回表格,須於限期前以書面提出理由申請延期,若故意在該表格內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任何資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分別可處最高罰款2.5萬元或1萬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及/或地租3倍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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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曉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