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輪保就業計劃】兩大超市需承諾減價3個月 大型物管公司需向業主回饋8成補貼額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8/18 15:38

最後更新: 2020/08/18 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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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超市如需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需承諾減價3個月。(陳靜儀攝)

第二期保就業計劃本月31日起接受申請,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今日(18日)早上指,大型超市,包括百佳和惠康領取補貼的同時要為客人提供減價,或為弱勢社群或非政府機構,提供超市劵。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下午見傳媒講解詳情,期間政府指出,兩大連鎖超市百佳和惠康,如需申請第二期保就業計劃,需承諾於9月至11月接受補貼期間,為顧客及非政府機構提供購物現金券,或更多折扣優惠。具體細節,有待政府和兩大超市商討。

至於大型物業管理公司,需承諾於9月至11月接受補貼期間,向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回饋至少80%工資補貼金額,例如透過有時限的管理費減免,或經業主/業主立案法團同意下,將相關金額存入管理戶口,作儲備用途。政府暫時會以1000人以上的公司為目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日(18日)講解第二期保就業計劃詳情。(梁偉榮攝)

羅致光補充指,不同行業在疫情期間受的影響不同,但具體影響大或小,很難橫線界定,「但呢啲(大型物管公司和兩大超市)太清楚啦。」所以有了今次安排。至於如何提供優惠,優惠額的多少,則留待企業自行提案,相信他們會有較多創意。

政策創新與統籌辦事處總監馮程淑儀則指,經審視第一期申請補貼的370間有500名僱員的大型公司情況後,發現約70%來自零售、飲食、酒店等受重創行業,而大型物管公司和兩大超市似乎受的影響較小;當中百佳惠康因分店最多,第一期補助金額逾1億元,所以選擇他們作特別要求,而經接觸後,兩家超市均原則上支持計劃。

而在65歲或以上有強積金戶口僱員方面,第二期保就業計劃將有新安排。在第一期計劃中,如要為65歲或以上僱員申請補貼,必需提供有紀錄工資金額或自願性強積金供款額的強積金紀錄證明書。

而在第二期,如強積金紀錄證明書只顯示僱主有聘用65歲或以上僱員,但沒有顯示工資金額或自願性強積金供款額。此情況下,補貼將按僱主「指定月份」聘用該等僱員人數計算,每人可獲每月5,000元補貼。

若任何一名65歲或以上僱員按實際支付工資50%或自願性供款的10倍計算,所得工資補貼少於每月5,000元,則僱主可就該等僱員人數,領取每人每月5,000元補貼。

而僱主必需將獲發的補貼,全數用於支付65歲或以上僱員的工資。政府料有約6,300名僱員可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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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徐紹軒、陳梓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