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彥霖死因研訊續 社工指死者於女童院時笑時哭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8/25 14:12

最後更新: 2020/08/25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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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黃燕麗今於死因裁判法院作供。(曾耀輝攝)

15歲少女陳彥霖的屍體於去年9月22日,被發現赤裸漂浮於油塘對開海面,死因裁判法院今(25日)繼續研訊。女童院社工供稱,死者於去年8月涉襲警而判入女童院後,一度要求投訴警方,入住女童院內當晚在房間內時笑時哭,又曾將房間內的書本撕毀,並如「灑溪錢」般撒開書頁。

社工黃燕麗今供稱,她任職社會福利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於2018年2月調職至屯門兒童及青少年院,負責女童院部份,包括女童生活適應問題及外界聯絡。黃指於2018年2月至3月認識死者陳彥霖,她指死者開朗及聰明,在院舍內曾獲表現分A+。

黃供稱,死者於2019年8月涉襲警,其後再度被判入女童院,同月15日入住女童院時,死者手有瘀痕,後來得知是死者被捕掙扎造成,死者當時曾要求投訴警察,指警察對她無禮及挑釁她,警察表示死者可以向投訴課作投訴,死者遂作罷。

黃續供稱,死者當晚在房間內時笑時哭,又去錯了床位,及一度將「救命鐘」錯誤地當成呼喚機,翌日(8月16日)黃再見死者時,死者出現語無倫次的情況。黃指死者於同月17日曾撕毀院規,並指以為是廢紙,及於18日曾將水傾倒在床上及房門處。

黃續指,同月19日,死者疑似用牙刷擦掉房間「救命鐘」的膠邊,又將枕頭塞進廁所內,及將房間內的書本撕毀,並如「灑溪錢」般撒開書頁,並說粗言穢語。黃指職員一度報警,而警員到場時,死者認出了警員只是輔警,並一度指輔警不俊俏,其後死者用頭撞向房門的玻璃窗7次,鑑於死者情緒不穩,女童院方面安排死者送院,黃指死者當時可以自行上救護車,毋須束縛。

黃又指,死者當晚入院後須被綁在床上,死者於同月20日出院時,死者坐在醫院接待處,她表示不想返回女童院,並重覆表示「我要返醫院」,黃指死者當時指不想獨自一人,指經常聽到有聲音向她說話,她感到恐懼,其後死者因發燒再度入院。

黃指出,當時女童院內只有死者因涉刑事案件而被判入女童院,按照法例,死者在女童院內須與其他女童分隔,所以當時死者住獨自立睡房;黃指死者於8月22日出院,其後回復正常,當時死者曾解釋因幻聽、幻覺而作出不顧後果的行為。研訊今午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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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