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偉強被陳志全私人檢控否認控罪   官拒律政司押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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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 2020/09/14 18:16

最後更新: 2020/09/14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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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偉強(左)遭陳志全私人檢控普通襲擊罪,郭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11月9日作審前覆核。(林欣樂攝)

今年5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選舉主席期間,人民力量議員陳志全疑被工聯會議員郭偉強拉倒在地上,陳志全提出私人檢控,控告郭偉強1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律政司一方再次申請押後案件被拒,郭偉強否認控罪,案件將於11月9日進行審前覆核。

傳票控罪指,陳志全於2020年6月4日提出告發,指稱郭偉強(42歲)於2020年5月8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及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陳志全。

案件今再訊時,裁判官指已收到律政司信件,提及需時考慮是否介入案件。陳志全的代表律師則指,若律政司要求介入,即使裁決前仍可介入,並認為律政司信中沒有解釋為何需要押後如此長時間。

律政司代表陳詞時解釋,現時律政司仍未有任何立場,但需時考慮證據及觀看片段等再決定是否介入,申請押後案件6星期。

裁判官聽取陳詞後指,案件早前已押後逾2個月,惟律政司至今仍未能交代為何時間不足,以及未能交代現時進度,認為律政司缺乏有力證據申請再押後,故案件應根據正常程序繼續,況且律政司今後仍可隨時介入。

案件進入被告答辯階段,郭偉強否認控罪,案件將於11月9日作審前覆核,並不涉保釋事宜。

提告的陳志全議員亦有到庭,陳於庭外指,若律政司希望介入案件,應於首天便介入,並對郭提出刑事檢控,律政司至今於庭上仍不肯透露其考慮介入的原因及進度,陳坦言已作最壞打算,律政司或不會控告郭,更可能反控他本人及其他當日參與抗爭的議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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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林欣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