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房東主售CSi口罩卻指產地廣州 違商品說明條例被判罰款2千

社會

發布時間: 2020/09/23 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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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於東區法院判刑。(資料圖片)

一名藥房東主因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口罩,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2,000元。

海關人員早前進行代號「守護者」的全港性大規模防疫產品巡查執法行動,期間於灣仔一間藥房試購一款印有「CSi」字樣的外科口罩,當時該名藥房東主聲稱口罩於廣州生產。經調查後,海關確認該批口罩的產地為香港,與所聲稱的不符。

根據《條例》,任何人在營商或業務過程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或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出售用途,或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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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