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歲男子強制檢疫期間兩度擅離檢疫地點被判監7天
社會
17:08
2020/09/28
一名56歲男子接受強制檢疫期間,兩次離開其檢疫地點,被控兩項違反《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今日(28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即時監禁7日。衞生署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至今已有52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定罪,被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萬元不等。
署方稱,涉事男子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訂明必須在家中接受強制檢疫14日;惟檢疫令尚未屆滿前,未獲無合理辯解及未取得獲授權人員許可下,於5月25日及26日曾2次離開其檢疫地點。他被控兩項違反《規例》第8(1)及8(5)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即時監禁7日,同期執行。
截至今日共有52人已因違反檢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監禁最多3個月或罰款1.5萬元不等。衞生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判刑可給予社會非常清晰信息,指出違反檢疫令屬刑事罪行,署方必定會對任何違反相關規例的人士嚴肅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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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