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區國安法】湯家驊︰港區國安法下港人仍享《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

政治

發布時間: 2020/10/04 16:55

最後更新: 2020/10/0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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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自《香港國安法》通過後,香港生活逐步恢復正常。(資料圖片)

資深大律師兼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自《香港國安法》通過後,香港生活逐步恢復正常,港人一如既往享有和行使《基本法》所保障的權利和自由。對於有部分西方國家指,有關法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他認為指控荒謬,背後亦無真正的理性或者法律依據。

湯家驊今早在電台節目稱,《港區國安法》立法至今,本港未有大規模拘捕異見人士,亦無傳媒因而倒閉,市民仍可繼續在傳媒或個人社交媒體上公開批評中央和特區政府。遭控告暴動或非法集結等罪的人,獲准保釋或被判無罪。另外,他指出,當局亦未有對公眾活動,例如遊行和集會等,施加「防控措施以外的額外限制」。

有西方國家對《港區國安法》持負面態度,質疑法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侵蝕港人自由。湯家驊認為,有關指控荒謬,強調《中英聯合聲明》是保障港人可繼續享有原有的自由及權利,但從不意味可以凌駕國家安全,又指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國家的聯邦或中央政府責任。他以英國治港時期為例,指當時亦有實施跟煽動叛亂及官方機密等相關的法例,保障國家安全。對於港人自由被指受到削弱,他表示,感到難以理解。

湯家驊認為,國家的安全和個人權利與自由有如硬幣的兩面,需要找出平衡,他稱,港版國安法正是嘗試做到這點,強調國安法有納入兩個保障人權的國際公約,在控罪上比美國及英國今日仍實施的陳舊叛國罪寫得更清晰,更符合現代的控罪需要,例如在分裂國家罪以外,其他控罪都需要涉及暴力、武力或非法行為;而分裂國家罪則牽涉組織、計劃、參與導致將香港從中國分裂的行為,以至用非法手段改變香港的法律地位,向外國降伏香港才能成立。

湯家驊續指,西方國家對《港區國安法》的負面反應背後,並沒有真正的理性或者法律依據,因此不會令維護國家安全與人民自由形成對立,亦不會影響一國兩制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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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尹櫻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