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陸委會勸港府拿回初心 可赴台灣駐港辦事處辦理證件

政治

發布時間: 2020/10/08 22:52

最後更新: 2020/10/08 2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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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去年10月洗黑錢罪刑滿出獄,至今近一年,仍未赴台自首,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曾指,主導權在台方。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稱,陳同佳可到台灣駐港辦事處,申請赴台簽證,強調台灣會依法處理,惟未收到相關申請。

邱垂正又指,由於疫情邊境管制,陳同佳未有簽證是不可能赴台,要辦理簽證,則可透過聯繫窗口聯絡,除了去年公布在台北的投案窗口電話外,也可到台灣駐港辦事處櫃台申請入台證件。他強調,案件關鍵是陳同佳投案意願,以及港府的責任感,呼籲陳同佳及港府要拿回初心,以具體行動盡快與台方專案窗口聯繫。

協助陳同佳的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表示,台灣律師未有消息,會在當地假期後再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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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宛彤